首页 > 招标信息 > 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EPC+O招标公告
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4 收藏项目

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500104-04-01-445297)进行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渡口区跳磴镇建桥C区N55-5-1号地;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一条年处理量60万m³的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年处理10万m³装修垃圾分选线,一条年产150万吨的再生无机料生产线,两条年产4000万块的再生砖生产线;项目用地面积约25832.4㎡,总建筑面积约13840㎡。建构筑包括:再生骨料破碎筛分厂房、成品制备厂房、(原料)堆料仓、办公楼各一栋,晾晒场、停车场各一个。主要新建建筑:1)再生骨料破碎筛分厂房约6054㎡,2F、檐口高度13.5m,最大跨度20m;2)成品制备厂房约6217㎡,1F,檐口高度12m,最大跨度20m;3)办公楼约994㎡,2F,建筑高度11.7m。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生产线、设备、除尘系统、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本项目采用采取EPC+O模式,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并在经营期25年满后归还区政府指定部门或国有企业。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470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工作内容:中标人按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进行限额设计,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结合地形地貌、废弃物处理标准要求以及项目情况对建筑物、构筑物、环境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功能性要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相关行业设计标准、项目报建要求、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要求、竣工验收标准等;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并提供设计全过程经济指标测算、造价控制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为准,同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计范围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完成备案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为准,同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实施范围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总承包管理: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完成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审核;完成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4)运营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垃圾接收与预处理、分选、分类与储存、运输与外协、污染控制、安全管控等,运营期内应无条件保证大渡口区内建筑装修垃圾的接收。

2.5工期要求:

(1)总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运营期:项目完工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5-03-21 23:59:59(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7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