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编号: Z(请登录)
2 、项目名称: 区社会福利中心陪护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拾贰万元整分(¥ 120000.00 )
5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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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最高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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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省外医院一名陪护对一名 被陪护人 |
280/ 人 / 天 |
服务费用结算:按实际单价和服务数量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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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苏省外医院二名陪护对一名 被陪护人 |
220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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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省内苏州市外医院 一名陪护对一名 被陪护人 |
250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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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省内苏州市外医院 二名陪护对一名 被陪护人 |
200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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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苏州市内医院 一名陪护对一名 被陪护人 |
230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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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苏州市内医院 二名陪护对一名 被陪护人 |
180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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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苏州市内医院 一名陪护对二名 被陪护人 |
320 /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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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苏州市内医院 一名陪护对三名 被陪护人 |
400 /人/天 |
注:实际陪护人员根据病情危重程度确定。就医陪护按时长结算,门诊陪护不足 4 小时按 0.5 天计算,超过 4 小时按 1 天结算,住院陪护起止两天不足 8 小时按 0.5 天结算,超过 8 小时按 1 天结算。
6 、采购需 求 : 区社会福利中心陪护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年 (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5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