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其中招商运营费用2400000.00元,佣金费用600000.00元(等于首年月租金*2,结合下浮率按实结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4、采购需求:江海巷总长约500米,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含一期江海市集范围局部建筑,具体以采购方最终交付为准)。本项目为招商运营服务采购,招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充分了解房屋及土地的性质及现状,针对项目进度制定业态落位、品牌落位、租决文件、招商倒排计划表;
(2)江海巷招商落地执行工作、江海市集空铺招商工作;
(3)协助采购方,做好项目设计对接及工程基础预留前置对接工作;
(4)商户招商签约、设计效果把控及汇报、进场落地、协助商户证件办理等工作;
(5)空铺招商工作(江海巷、江海市集);
(6)商户日常管理工作:租金、水电收缴、营业额抄报、活动对接、运营沟通指导、商家联动对接、证件办理、调整汇报等(江海巷、江海市集);
(7)每年初根据项目及年度热点提供一份年度节点活动大纲。
(8)制定租赁策略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招商工作计划和租金体系标准、联络拜访潜在租户、安排现场参观、店位及门面沟通、商务条件沟通、拟订合同范本、编制招商手册和项目介绍资料、配合甲方签订租赁合同(需符合甲方总体租金、年限等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9)提交项目租赁决策文件,包括铺位价格表、价格递增方式、租赁年限、租赁优惠政策等内容,经甲方确认后按照租赁决策文件实施招商签约工作;
(10)制定工作计划,每周提交工作周报,内容包括本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计划安排,完成工作目标,每周提交项目招商情况进度表;
(11)结合项目定位,确定项目招商节奏,组织实施日常招商工作,制订招商大会(如有)及开业(指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营阶段)前的宣传推广方案和计划、跟进商户进场装修等;
(12)提供商业软硬件设施需求及工程建议、商业空间包装建议;
(13)整体业态落位、铺位划分、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催缴;
(14)与项目招商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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