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
项目名称:灵璧轴产基地A区北侧地块室外管网和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984815.56元(含暂列金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984815.56元(含暂列金60000.00)
采购需求:灵璧轴产基地A区北侧地块室外管网和照明工程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2024年3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签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有已公示中标项目,虽已履行完变更手续但原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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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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