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宿州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为徽商银行关于宿州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拟选聘不超过5家供应商成立分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供应商库,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较好的诚信度及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金融同业营业网点装修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业绩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满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VI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所需的工厂化生产加工基地和设备条件,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逃税漏税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被执行案件、无商业行贿记录的承诺函(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投标人进行赔偿)。
8.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每天工作时间(上午09: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00分);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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