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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采购工程款支付担保单位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治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采购工程款支付担保单位

二、项目编号:SXZ

三、项目采购范围:

1.本次谈判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符合报价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服务内容:长治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采购工程款支付担保单位,具体内容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竣工后180日。

四、报价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谈

判;

7、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保证担保服务能力;供应商须具备

有效的山西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保证担保保证人登记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需提供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明细内须包

含项目组成人员)、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

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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