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镇江市分公司数字交通综合平台智能化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镇江市分公司数字交通综合平台智能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115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数字交通综合平台智能化服务。本次采购划分两个标包,标包一:用于交通局应急指挥大厅办公区域及机房的能源标准化产品,采购预算12.80万元(含税,税率13%);标包二:智能化调测服务和维护服务,采购预算39.50万(含税,税率6%)。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供应商可兼投所有标包,允许同时成交的标包数为2个。
1.8供货周期:(适用标包一)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
1.9质保期:(适用标包一)1年。
1.10★最高限价:标包一最高限价为含税128000元,标包二最高限价为含税395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数字交通综合平台智能化服务。本次采购划分两个标包,标包一:用于交通局应急指挥大厅办公区域及机房的能源标准化产品,采购预算12.80万元(含税,税率13%);标包二:智能化调测服务和维护服务,采购预算39.50万(含税,税率6%)。
2.2项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合同有效期:1年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标包一:同类设备销售业绩;标包二:智能化调测服务或维护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扫描件或电子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适用标包一)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镇江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镇江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12)本项目成交后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给第三方。
(1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3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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