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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项目编号

GN2025-06-1464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13日

采购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于 2025 年3月13日至 2025 年3月25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方式

……

项目概况

采购人

利辛县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利辛县人民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

亳州市利辛县

采购范围

利辛县人民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供货(含包装、运输及保险)、质检(含第三方)、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提供答疑、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清单等文件,供应商应充分阅读、理解前述资料,避免遗漏工作内容和数量,成交后须完成合同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最高限价10.6万元/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采购方式

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材料。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材料。

3、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材料。

4、拟响应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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