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TYSJY-L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龙###街道扶贫奔康工业园物业运营权招商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3月3日
二、更正信息
交易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更正内容 :
(一)关于资格条件中第三点证明材料“①提供格式自拟的引入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括具体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所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名称;②提供格式自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入驻承诺函;③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修改为“①提供格式自拟的引入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括具体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所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名称;②提供格式自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意向书;③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第一点,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分依据“2.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入驻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函须体现以下内容:若意向方后续中标,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在2025年5月31日前落地至扶贫奔康工业园区。入驻承诺函份数及出具企业的名称应与引入承诺函的承诺引进数量及引进企业的名称相对应。未提供的不得分。”“3.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且体现注册地在龙岗区外)。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2.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意向书须体现以下内容:若意向方后续中标,该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在2025年5月31日前落地至扶贫奔康工业园区。入驻意向书份数及出具企业的名称应与引入承诺函的承诺引进数量及引进企业的名称相对应。未提供的不得分。”“3.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且体现注册地在龙岗区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关于招商方案中第二条第二点第九款“企业引入承诺:成交人保证在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投标(响应)承诺引入至少一###市龙岗区范围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地。”修改为“企业引入承诺:成交人保证在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投标(响 应)承诺引入至少一###市龙岗区范围外高新技术企业落地。如招标人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交付物业,则高新技术企业落地时间可延长至招标人和中标人确认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
(四)其他更正内容
1.公告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3.评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30分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TYSJY-L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龙###街道扶贫奔康工业园物业运营权招商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3月3日
二、更正信息
交易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更正内容 :
(一)关于资格条件中第三点证明材料“①提供格式自拟的引入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括具体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所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名称;②提供格式自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入驻承诺函;③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修改为“①提供格式自拟的引入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括具体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所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名称;②提供格式自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意向书;③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第一点,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分依据“2.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入驻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函须体现以下内容:若意向方后续中标,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在2025年5月31日前落地至扶贫奔康工业园区。入驻承诺函份数及出具企业的名称应与引入承诺函的承诺引进数量及引进企业的名称相对应。未提供的不得分。”“3.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且体现注册地在龙岗区外)。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2.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意向书须体现以下内容:若意向方后续中标,该高新技术企业同意在2025年5月31日前落地至扶贫奔康工业园区。入驻意向书份数及出具企业的名称应与引入承诺函的承诺引进数量及引进企业的名称相对应。未提供的不得分。”“3.提供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加盖引进企业的公章,且体现注册地在龙岗区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关于招商方案中第二条第二点第九款“企业引入承诺:成交人保证在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投标(响应)承诺引入至少一###市龙岗区范围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地。”修改为“企业引入承诺:成交人保证在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投标(响 应)承诺引入至少一###市龙岗区范围外高新技术企业落地。如招标人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交付物业,则高新技术企业落地时间可延长至招标人和中标人确认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
(四)其他更正内容
1.公告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3.评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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