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伊犁州昭苏县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昭苏县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工程规模:对县域内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改造,改造公共厕所4座,建设直饮水系统10套、节水设施800套、供水井200个、紧急疏散通道3.2万平方米等,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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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 ·专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 程乙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1)凡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工程监理 ·专业资质 ·市政公 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在人员、资金、设 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2)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 “新疆工程 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并通过,且项 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3)与招标人、施 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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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2时3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 10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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