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
1.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珠江新城支行搬迁消防工程的建设和施工。
2.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审图、报建和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有关手续;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完成该工程消防系统检测,取得相关消防验收通过或备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注册资本在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
3.具有三年以上大型企业同类经营业绩,具备广州地区银行营业网点消防工程案例更佳;;
4.熟悉广州市内消防工程市场,服务范围广州市内(含郊区)。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出具无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2.供应商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出具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4);
3.供应商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出具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4)。
三、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03-17 23: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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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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