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源县乡道Y131线K8+440~K9+655段绿化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87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87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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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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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乡道Y131线K8+440~K9+655段绿化提升工程 |
1项 |
299878.00 |
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8)项目所属行业:建筑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等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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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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