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瑞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项目 -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分包
预算金额: 240477.88元
最高限价: 240477.88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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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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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C-2025JT-B007 |
瑞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项目 -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分包 |
1 |
项 |
240477.88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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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投标报价仅做整体报价,不做分项报价,各分项签订合同时按整体报价统一下浮,超过招标最 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 ②工程量按江西省现行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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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4月13日,工期25天,具体以项目部开工报告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 5)参加 本项目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有承包类似市政室外配套工程综合劳务或市政类铺贴或雨污管道劳务工程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 提供原件核查 ( 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
( 2)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项目总负责人、质量及安全稽查人员各不少于1人,成立项目部,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 (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开工前持证实名核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
( 3 ) 投标人为瑞昌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库内单位, 提供入库相关证明材料 。
( 4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三、获取 谈判文件
时间: 202 5 年 03 月 13 日至 202 5 年 03 月 18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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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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