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LCG-2025-003 2.项目名称:西###街###路社区幸福食堂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5.采购需求:对位###路###路社区旁的既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和部分钢结构设施安装,建成包括老人日间照料间、活动场所、棋牌娱乐室、用餐于一体的社区老人活动场所,可以为辖区1200余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合同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 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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