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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 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 监理 已由  衡水市水利局   以  衡水调﹝ 2025﹞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水利局 , 招标人为   枣强县河道事务服务所   , 资金来源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拆除重建节制闸2座,分别为大营闸、康马闸;新建闸1座,为东罗庄闸。

2.1.3服务期限:计划工期10个月,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 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监理 ,全过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的 监理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要求;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需出具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或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3 月 14 日 08时30分至202 5 年 3 月 20 日 17时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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