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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监控室集团高清会议设备购置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要求,需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扩容至各单位监控大厅,后期集团组织的会议将使用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计划采购两套会议设备。安装地点:广州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

规格型号及数量

服务期

1

视频会议终端

详见技术规范书

70,796.46 元(不含税)

详见报价表

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地点交货,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36个月。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总价报价最高限价为70,796.46 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截图。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响应供应商具有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全国范围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销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万元。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

a.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b.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有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为准,但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扫描件为证;

c.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扫描件合计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d. 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4供应商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4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应答。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03月14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03月17日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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