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下安村陈家经济社陈家片区自留地47号农用地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4年9个月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至********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 元/宗/年(大写:壹佰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元(大写:贰拾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贰拾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5时15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5时45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元/宗/年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元/宗/年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市农****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一、该资产部门意见:国土所意见:该资产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资产不符合规定可完善用地手续,不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增用地,土地所有权属不存在争议,土地利用现状是耕地(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耕地、公园绿地(用地用海图),租地面积********亩(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耕地水田面积:********亩),其他意见:1.该地块有********亩为耕地,其中********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应当用于种植粮食、蔬菜、棉花、油料、糖料等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农作物,严禁搭建建(构)筑物、硬底化、堆场、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推(堆)填土以及撂荒等“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相关规定使用。2.按标准树立永久基本农田标识牌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和保护等相关要求。3.上述要求须在交易方案和合同中注明。
二、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农业(种植),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下安村陈家经济社陈家片区自留地47号农用地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4年9个月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至********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 元/宗/年(大写:壹佰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元(大写:贰拾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贰拾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5时15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5时45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元/宗/年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元/宗/年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市农****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一、该资产部门意见:国土所意见:该资产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资产不符合规定可完善用地手续,不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增用地,土地所有权属不存在争议,土地利用现状是耕地(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耕地、公园绿地(用地用海图),租地面积********亩(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耕地水田面积:********亩),其他意见:1.该地块有********亩为耕地,其中********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应当用于种植粮食、蔬菜、棉花、油料、糖料等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农作物,严禁搭建建(构)筑物、硬底化、堆场、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推(堆)填土以及撂荒等“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相关规定使用。2.按标准树立永久基本农田标识牌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和保护等相关要求。3.上述要求须在交易方案和合同中注明。
二、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农业(种植),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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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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