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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国际管道公司A19地块调控中心及办公系统完善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统筹安排(工单集团综合【2024】39号),国际管道公司需从A12地块腾退并搬迁至A19地块,将A19地块3号楼8-11层、1-3层东侧(裙楼)办公场所分配给国际管道公司使用。目前,中油国际管道公司已完成A19地块3号楼8-11层搬迁入驻,本部各部门及附属机构(除调控中心外)均已在新办公场所开展工作(办公系统配套设施均属A12地块利旧设备,部分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3号楼1-3层东侧已由科开公司毛坯交付,需重新设计、装修建设、办公系统及其他系统功能完善后,将A12地块调控中心整体搬迁形成A19地块新调控中心,A12地块调控中心不再保留。 A19地块调控中心将作为中油国际管道公司海外油气管道调控管理的主调控中心,计划在原A12地块调控中心设备系统平稳搬迁基础上,完善自控、通信、数字化应用、国产化设备系统应用和多媒体运行支持系统等调控系统建设,确保油气管道调控管理的有序高效运转。同时,A19地块公司办公配套系统需在利旧原办公设备/系统基础上,完善包括办公网、语音网络、网络安全、视频会议、无线网等系统的建设,确保公司日常办公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A19地块调控中心及办公系统完善建设,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中油国际管道公司立项启动“A19地块调控中心及办公系统完善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 根据A19地块调控中心及办公系统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标准规范,开展A19地块调控中心及办公系统完善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专业图纸、概算书、技术规格书、设备及材料表等设计文件编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沙屯桥西中石油科技园A12地块B2座。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 ③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或丙级或丁级。 3.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长输油气管道调控中心建设可研/初设/建设经验(投标人应提供承担过至少2项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履行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具有自成立年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7 信誉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网站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拟委任的服务人员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 3.8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1)未经甲方批准,本次项目服务的中标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内容进行转包、分包; (2)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有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等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中标候选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的原件。若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的,或经查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原件内容与投标文件所列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中标候选人未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线索情况提交招标交易中心以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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