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SG
项目名称:一二期、感染楼污水站环境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105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105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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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交付时间 |
合同包预算 (控制价)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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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一二期、感染楼污水站环境提升改造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156105.96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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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本次采购合同包完整不可分,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评审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② 供应商 磋商首次或最终报价不得超出 磋商 文件规定的合同包预算 ( 控制价 ) ,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报价 。 ③ 合同签订时间:领取成交( 中标 )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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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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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