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目前我院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办理预控评、环评登记等技术服务,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设备清单见下表: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单位技术服务明细1胃肠机1台控制效果评价2DR1台控制效果评价3氩氦刀- CT(介入)2台控制效果评价4Ⅲ类射线装置1项环评登记、核技术利用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二、所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经营范围包括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辐射监测;2、为确保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水平,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考虑本项目的机房改造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各项审批进度,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其剩余资质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确保本院的环保卫生手续办理完整;(2)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技术人员持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盖章颁发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福建省放射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的人员不少于4名(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其中至少1名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4)办理环评、辐射安全许可证、场所辐射环境检测的技术人员,需持有环保相关职称证书,不少于4名。3、财务流程管理规范,2022年、2023年有委托**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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