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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24年乡村振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24年乡村振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24年乡村振兴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建设资金来自农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24年乡村振兴工程;2.1.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李家灶、孙家灶;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李家灶:翻修沥青路面,新修沥青路面,新做排水管,新做雨水口、雨水井,沟渠回填,拆除恢复地砖,新做混凝土路缘石等其他工程;孙家灶:新做优质烧结砖、混凝土路面、路缘石,新做浸塑网护栏,护坡等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4招标控制价:1823428.21元;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6计划工期:45日历天;2.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醒: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4 09:00至2025-03-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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