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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3.预算金额:承包金不少于 ¥ 10000.00元(大写:不少于壹万元整)

4.采购方式:八戒公采谈判采购

5.采购内容及要求: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 具体内容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招标选择供应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质量、食品质量不好,或其他不符合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标准,无重大食物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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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下载) 预览

谈判时间: 2025-03-18 15: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8 14:30:00

发布时间: 2025-03-13 10:10:47

采购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至评审小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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