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3.7万元
最高限价:33.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智慧医学产教融合教学中心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一季度完税证明和2024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震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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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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