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铁路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铁路项目经理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山东港日照港石臼港南区铁路工程(二期)位于石臼港南区,在一期工程两侧对既有车场进行改扩建,于南联Ⅴ线北侧新建南联Ⅵ联络线,并对Ⅶ场南侧南联Ⅴ线及咽喉区进行局部改造。Ⅸ场自本场Ⅸ-7 道向南引出,于Ⅸ场东侧预留位置新建卸车线 5 条;Ⅹ场于Ⅹ-8 道东侧新建空车集结线2 条;Ⅻ场于Ⅻ-4 道西侧新建调车线 2 条;南端新建牵出线 1条,全线铺轨 14.593km。通信、信号、电力、信息系统在既有的铁路一期基础上进行新建及扩容改造。
2.2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1:《日照港石臼港南区铁路工程(二期)(第四批)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响应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响应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
(3)财务要求:供应商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2年和 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业绩要求:见包件一览表;
(5)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供应;
(6)(履约)信誉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及制造商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7)纳税人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3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获取
4.1 2025年3月15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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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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