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田区2025年“盐组领航”公众号运营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采购文件无效): 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盐田区委组织部“盐组领航”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全面展示盐田区组织工作成效,塑造具有深度、特色鲜明、影响力广泛的组织工作品牌,为盐田区构建“深港合作典范、产业创新高地、民生幸福标杆”提供坚实的舆论支撑。 运营要求如下:至少派驻1名专业编辑人员驻场办公,确保每周发布不少于5条、频次不低于3次的最新组织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通知公告,维护信息的时效性与权威性。全年计划产出原创内容不少于50篇,并根据需求适时转载相关信息。面对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编辑人员需亲临现场采编,满足周末及节假日加更需求。重要节日前夕,需提前设计并推送节日主题海报。编辑人员需依据提供素材,精心编排版面,确保推文导向正确、内容合法合规、设计美观,以提升文章吸引力,激发阅读活力。遵循“三审三校”制度,最终由盐田区委组织部审核定稿。此外,还需配合进行公众号子菜单的排版设计与内容更新,并视情况优化公众号整体形象与排版风格,持续提升用户体验。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投标及运营单位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资质或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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