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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恒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2 收藏项目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恒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项目地点:溧水区东屏街道爱廉村

3、招标内容:溧水区东屏街道爱廉村的南京恒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拟拆除房屋面积:9800平方米(配电房及旁边简易房不计入范围);拆除水泥地面约1.6万平方米;拆除储存罐7个。

4、工期要求:所有标的物交付之日起60日内

5、最低限价:44.257万元(投标价低于此价格按废标处理,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拆除的中标单位需要有本企业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用破拆楼房的机械拆除。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及甲方的要求实施拆除,如中标后施工中发现项目转包分包,将取消本次中标结果(提供承诺函)。

5、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企业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并编制《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提供相关资料)。

6、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根据《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垃圾运输单位须具有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合法合规的新型环保车辆(提供相关资料)。

7、其他:具备特种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人员,提供投标申请人近期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日9:00到2025年03月17日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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