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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_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村水厂排泥水系统完善工程等三个工程相关机电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村水厂排泥水系统完善工程等三个工程相关机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100-19-01-734……
投资项目名称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双岗加压站清水池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村水厂排泥水系统完善工程等三个工程相关机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包)第二次招标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村水厂排泥水系统完善工程等三个工程相关机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包)第二次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1套立式混流泵、双岗加压站清水池建设工程4套潜污泵。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1套立式混流泵、双岗加压站清水池建设工程4套潜污泵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工期(交货期) 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工程完工验收为止。本项目的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最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业主提出要求供货后60天,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入运行正常使用且验收合格后三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20.4946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必须是提供货物(立式混流泵)的制造商,或是提供货物(立式混流泵)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提供的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或是提供货物(立式混流泵)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1、如投标人为提供货物(立式混流泵)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主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主要投标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承诺对主要投标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连带责任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清晰反映委托主要投标货物的品牌和型号,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投标货物(立式混流泵),仅能委托一个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1.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 月 日(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前一个自然日)已完成过立式混流泵流量≥7200m³/h供货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立式混流泵的供货内容、立式混流泵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如投标人为主要投标货物(立式混流泵)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可提供投标人或主要投标货物(立式混流泵)制造商的供应合同业绩。 2、业绩对应的发票,应能清晰显示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及总金额等。 1.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1个月(2025年 2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1.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 月 日(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前一个自然日)已完成过立式混流泵流量≥7200m³/h供货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立式混流泵的供货内容、立式混流泵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如投标人为主要投标货物(立式混流泵)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可提供投标人或主要投标货物(立式混流泵)制造商的供应合同业绩。 2、业绩对应的发票,应能清晰显示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及总金额等。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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