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对2024年恩施联通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F采购项目进行采购。1.2 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货。交付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预算:1130万元(不含增值税)。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不允许重复中标。标段1:硬件设备,采购预算660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2:定制化软件平台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预算470万元(不含增值税)。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硬件设备:594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2:定制化软件平台开发及集成服务:423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设备硬件部分(政务大厅管理系统、智能引导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标段1、标段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本标段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单项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金额为准。(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⑧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拟对2024年恩施联通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F采购项目进行采购。1.2 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货。交付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预算:1130万元(不含增值税)。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不允许重复中标。标段1:硬件设备,采购预算660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2:定制化软件平台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预算470万元(不含增值税)。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硬件设备:594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2:定制化软件平台开发及集成服务:423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设备硬件部分(政务大厅管理系统、智能引导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标段1、标段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本标段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单项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金额为准。(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⑧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