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江渠村、里铺村、河南村、古墓窑村、凤凰湾村保护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
4、工程规模:卢氏县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江渠村、里铺村、河南村、古墓窑村、凤凰湾村保护项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5、建设地点:一标段:东明镇江渠村;二标段:范里镇里铺村;三标段:五里川镇河南村、古墓窑村;四标段:徐家湾乡凤凰湾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7540991.00元;其中一标段:¥1765364.05元;二标段:¥1807199.19元;三标段:¥2457356.98元;四标段:¥1511070.78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质保期执行;
13、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以前);
7、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投标时若某一中标候选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取排序靠前的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03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02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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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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