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四师基层团场供热改造项目-70团新建40吨锅炉建设项目已由 第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5〕1号、师市发改投资发[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七十团锅炉房
3.工程规模:拆除原20吨锅炉基础,增加原围护结构高度,新增40吨锅炉及相关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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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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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4004006250140001001 |
四师基层团场供热改造项目-70团新建40吨锅炉建设项目-锅炉设备更新 |
购置40吨锅炉及相关设备(含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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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1.2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1.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3日 10时30分至 2025年03月19日 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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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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