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南浦溪镇锦绣家园安置对象申请,现拟对南浦溪镇锦绣家园8栋3单元翁*银等10户安置对象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情况公示如下:序号姓名原居住村安置地坐落备注1翁*银龙前村库尾垄小区8-3安置户2夏*春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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