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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国家物流枢纽峙南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河道排涝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国家物流枢纽峙南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其中,河道排涝提升工程项目代码为2412-330206-04-01-923149,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道排涝提升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宁波舟山港国家物流枢纽峙南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河道排涝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除供电设计、燃气设计等需要行业部门专项设计内容外的各专业设计)。

2.2 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送审稿,同步提供满足送审深度的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的规定,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2①或3.2③”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3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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