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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山局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3-12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费用为455944.95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服务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2025年金山电信局租赁通勤车(含驾驶员服务)接送员工上下班服务。

……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响应报价方式为:

路线内容

一来回单价基准价

(不含税,元/天)

最高单价限价

(折扣)

上海市区(金山信息大楼-市区莲花路地铁站)线路

1055.05

100.00%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信息大楼至朱泾镇(高速)线路

761.47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资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1.4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通勤车服务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提供对应结算单或相应发票作为依据佐证,若无法体现对应关系,则该项业绩不计数量】1份。

2.1.5人员证书要求:

①若为大型载客汽车驾驶人员,须持有准驾车型为A1的《机动车驾驶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②若为中型载客汽车驾驶人员,须持有准驾车型为A1或A2或A3或B1的《机动车驾驶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1.6车辆要求:

①车辆应为响应供应商所有,响应供应商应配备1辆大型载客汽车、1辆中型载客汽车,且上述汽车为三年内汽车(注:上述载客汽车均须为三年以内车辆,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注册日期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95日以内的);

②大型、中型载客汽车均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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