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都城西江桥片区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1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3.202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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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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