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介绍
本项目已获得集团公司批复,服务地点为丰台机务段丰西、丰台折返、石楼折返点及丰台机务段管内外区域张家口、张家口南、宣化、沙城。
1.2采购范围
丰台机务段车号识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详见附件1 技术规格书)。
1.3服务完成期限:履约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提供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级及以上的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的技术评审报告。
2.3车号设备须接入国铁集团机务闸楼AEI数据综合应用软件,提供含厂家名称的系统截图。
2.4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2022年-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5.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5.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5.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5.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2.5.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2.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2.5.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5.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e.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合格的服务
2.7.1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2.8保密要求
各方均应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资格审查:
拟参与投标方于2025年3月17日10时前,将投标人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需要提供报价,同时提供投标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件地址,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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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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