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集控楼及T15转运站消防电梯、综合楼客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海门电厂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南面,厂址三面环山,东南临海,建设场地是利用岸边荒坡和填海而成,不占用农田和拆迁,建设条件比较好,是一个大型的港口型电厂厂址;电厂规划容量为6×1000MW(级)机组,一期建设规模为4×1000MW机组,先建的1、2号机组已分别于2009年6月和9月投产发电,3、4号机组分别于2013年4月投入商业运营。本期扩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集控楼及T15转运站消防电梯、综合楼客梯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开始交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 5、6号机组集控室及T15转运站消防电梯两台套,综合楼客梯两台套。主要包括:曳引机4套、承重钢梁4套、曳引钢丝绳系统4套;电梯轿厢装置4套;电梯配重装置(平衡重块)4套、电梯导轨装置(含导轨支架)4套;电梯层门装置4套;安全保护装置4套;设备附件及相关服务等。投标人需要负责将供货范围内所有物资运输至基建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且负责通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检验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具体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或投标电梯品牌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电梯制造(含安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的许可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电梯品牌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内成套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高度不小于27.3米和承载重量不小于1050公斤)的合同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品牌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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