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3-17 11: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坦桑尼亚达港马林迪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建集装箱房与办公生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详见下图标记处)
2.2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坦桑尼亚达港马林迪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临建集装箱房(含临建配套土建和安装)与办公生活物资。
2.3 招标内容、工期、交货地点及款项
2.3.1 采购招标内容
2.3.1.1 按照本工程项目实施需求,本次采购招标内容为“临建集装箱房(含临建配套土建和安装)与办公生活物资”,包括相关文件中未提及但涉及到全部货物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强度、质量、功能、性能、寿命、维修保养便利性而明显需要的部分。
2.3.1.2 本次采购货物需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含税交付(含临建配套土建和安装交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套设计(如有)、采购、制造、检验、试验、最大程度装配、(预)组装、包装、出口及退税(如有;余同)、海运、保险、清关、坦桑当地关税、其他税及增值税、装卸运输至坦桑尼亚达港马林迪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营地、保险、配套土建、现场安装、质保、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还包括合同隐含或为满足业主和招标人需求或由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供货要求。
2.3.1.3 除配套件和附件需外购外,货物本体不得对外转包或分包。
2.3.1.4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供货范围约定的项目、数量,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视情况调整相应合同总价(单价不变)。
2.3.2 工期要求
2.3.2.1 供货工期要求:合同货物于2025年4月15日前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交付。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和实际情况,书面提出适当调整合同供货工期,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
2.3.2.2 缺陷(质量保证)责任期:实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6个月。
2.3.3 交货地点
坦桑尼亚达港马林迪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项目营地。
2.3.4 保函及付款
2.3.4.1 本项目不设首付款,无需开具相应保函;采购合同结算货币为坦桑尼亚先令(TZS)。
2.3.4.2 到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全部合同项目全部运抵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误支付至合同总金额60%;
2.3.4.2 项目安装完成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7%;合同项目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无任何遗留问题或争议的,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后、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误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
2.3.4.3 合同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含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满,无任何遗留问题或争议的,释放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被停业清理或清算、产权变更被解体或注销的任何情形。
3.4投标人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招标人公司层级黑名单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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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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