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徐圩新区2025年度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审计服务二标段 ;
1.2项目编号: XW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采购范围: 为全面掌握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状况,客观评价其经营绩效及合规性,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根据2025年度新区审计工作安排,我部门近期将组织实施7家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审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
2.3服务周期:45日历天, 15日历天内出具问题清单,45日历天内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 ;
2.4其他要求: 政府部门审计时应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分开编制),开评标按一标段、二标段顺序开展,成交供应商最多承担1个标段的服务内容,第一标段成交候选人的第一名,在第二标段评审时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
2.6最高限价: 人民币11.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2.7采购需求: 对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近5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拟安排审计人员10名,驻场工作时间约10日,具体审计人员数量和驻场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
2.8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 。
3、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承诺,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见格式)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具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4其他资格要求: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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