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 委托, 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供电段给水远动系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或代理商。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应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业绩要求:近3年内同类自动化监控软件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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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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