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白沙岛壹号SF-WD-04-A-01地块总承包工程。
(二)招标单位:辽宁白沙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3号。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
室内地面浇筑完成日期:2025年5月30日。
抹灰收口完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以上为暂定工期,具体工期需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工期调整承包方不得索赔。
(七)招标范围:白沙岛壹号SF-WD-04-A-01地块总承包工程,详见招标策划(共计一个标段)。
(八)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施工阶段按月度形象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为已完工程量对应中标价的75%。
3.工程完工且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对应中标价的80%。
4.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对应中标价的85%。
5.竣工结算定案之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后,发包方在1年内完成竣工结算定案工作。竣工结算定案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全部结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收到发票后支付至全部结算总价的95%)。
6.质保期5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分三笔无息支付(第一笔在本工程移交发包方之日起届满1年后支付2%,第二笔在本工程移交发包方之日起届满2年后支付2%,第三笔在本工程移交发包方之日起届满5年后支付1%,每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发包方相应扣除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索赔款及维修违约部分款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公司注册时间须满5年,且具有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独立法人)。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业绩、企业信誉,允许经营相关业务。
(五)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法人章。
(六)如投标人不满足入围条件(我国法规要求及业绩要求除外),其承诺中标签约后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缴纳2倍(或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及银行保函(此部分不作为投标加分项),即可参与投标。
(七)中标后弃标将罚没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挂靠单位投标。
三、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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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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