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潢川一七三八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厂房维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添置及修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一七三八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一七三八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厂房维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添置及修缮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总投资额:2266218.04元;
2.5、建设地点:(请登录)
2.6、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为253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640平方米,总仓容为4.8万吨,维修改造4栋标准化粮仓,每栋仓房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主要修缮附属设施设备为更换仓房屋顶,库院地面硬化,水电提升改造;主要添置设备为仓储配套设施配置,消防设施建设,装卸输送设备。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评标方式:(请登录)
2.13、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注:本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 3 月12日至2025年3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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