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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1 收藏项目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设备采购,供货范围为:

物料编码

名称

型号

数量

102135155

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设备

颗粒物低量程0-20mg/m³、高量程0-100mg/m³  附技术协议

6套

单套设备的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烟尘监测子系统

1.1

粉尘仪

具备双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1套

含等速采样装置

2

烟气参数监测子系统

2.1

温压流一体机

 

1套

 

2.2

氧化锆分析仪

 

1套

 

2.3

烟气湿度仪

耐高温

1套

 

3

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子系统

3.1

分析机柜

材质:碳钢喷塑

内部集成电源分配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单元等

1套

 

3.2

工控机

i7处理器,运行内存16G

1台

 

3.3

工控机软件

 

1套

 

3.4

数采仪

数采仪(含软件)

1套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标准文件要求,3年内免费升级调试

4

备品备件

4.1

UPS电源

电源容量≥6000VA

后备时间≥60min

1台

 

4.2

线缆

 

1套

满足现场使用需求

4.3

管阀件

法兰、阀门等

1套

4.5

专用工具

 

1套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双量程烟尘测试仪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烟气(含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注: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以上(2)(3)条则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证书、检测报告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钢铁行业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不含烟气)业绩至少3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合同补充内容)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且有效的专项授权书(含数采仪)。

(2)参与本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及所代理生产商)未被生态环保部门通报,并出具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3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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