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夏区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食堂原材料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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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食堂原材料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西夏区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食堂原材料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区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食堂原材料采购,主要内容为:按需采购肉类、瓜果蔬菜、鲜果类、粮油豆类及其他副食品类等。(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150000.00元/年,两年共计:3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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