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固阳县23.1MW光伏帮扶电站二期(EPC)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C11059900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 固阳县23.1MW光伏帮扶电站二期(EPC)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项目特定资格的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形式的规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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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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