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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1 收藏项目

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台骀景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静乐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对静乐县台骀景区旅游集散中心 2F部分功能室进行改造,改造后用于展示馆,总改造面积为 671.61 ㎡;其中常设展厅 342.27 ㎡、序厅83.44 ㎡、临展厅 169.23 ㎡、管理用房 76.67 ㎡及基础装修、电梯购置及安装、陈列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安防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主要施工机械满足本工程需求;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获取时间: 2025-03-12 00:00   --    2025-03-19 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静乐县游客集散中心展示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0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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