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阳泉市郊区 2025 年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阳郊发改字(2025)33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林
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阳泉市郊区林业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人工造林共 1.5 万亩,栽植及补植苗木共 219 万株。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标段一:河底镇五架山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019 亩;
002 标段二:西南舁乡东南舁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910 亩;
003 标段三:荫营镇韩庄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095 亩;
004 标段四:荫营镇马庄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277 亩;
005 标段五:荫营镇南垴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909 亩;
006 标段六:平坦镇坡头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602 亩;
007 标段七:平坦镇龙门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592 亩;
008 标段八:平坦镇龙门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502 亩;
009 标段九:平坦镇东西畛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561 亩;
010 标段十:旧街乡阳坡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048 亩;
011 标段十一:旧街乡闫家庄村、梁家庄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309 亩;012 标段十二:旧街乡后山村、虎峪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1526 亩;013 标段十三:旧街乡保安村,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650 亩。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一览表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工 期:1095 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请登录)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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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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