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锦美新材料产业园980k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安庆迎江经开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411-340802-04-05-861008;
1.4招标人: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锦美新材料产业园980k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GC-AQ;
2.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C-AQ;
2.5建设地点:安庆市;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锦美新材料产业园980k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布置、电气系统、组件防雷接地系统、并网接入管线、光伏支架、消防、检修通道、自动清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运维系统接入、气象监控等内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7合同估算价:约290万元;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电力-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要求:
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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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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