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40000
最高限价(元):29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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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依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分析沈阳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时空排放特征,提升减污降碳能力,为我市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政策制定、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标准:编制依据:(1)《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手册》(4)《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三、质量、技术规格:融合排放清单覆盖区域包括沈阳市13个区县(市)。融合排放清单的污染源涵盖六大类污染源(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和废弃物处理源)。融合排放清单涵盖10种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黑碳、有机碳和4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及氢氟碳化物)。清单质量满足《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数量、交付时间和地点:1.数量:1)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1份;2)《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报告》1份;3)《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源调查报告》1份。2.交付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3.交付地点 沈阳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五、质保期:无。
六、验收:甲方组织专家对融合清单成果进行验收,并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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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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