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网(仙林大道污水泵站出水压力管、下游重力管(仙林大道南侧))新改建工程等四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项目概况:四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网(仙林大道污水泵站出水压力管、下游重力管(仙林大道南侧))新改建工程,建设范围起点自仙林大道污水泵站现状预留的DN600出水压力管,沿仙林大道南侧绿化带、慢车道内敷设,设计终点至仙林大道南侧、紫东路西侧新建消能井内,管线总长度17.31km。
城北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工程(第一批),建设范围迈燕片区营苑南路(墨香路-北苑东路),管线总长度7.44km。
铁北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工程(第一批),建设范围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仙新路、尧佳路等12条道路,管线总长度15.096km。
江心洲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工程(第一批),建设范围河西北部、中部地区、玄武区清溪河沿岸及秦淮区、嫩江路、凤羽路、清溪河、清江河,管线总长度5.85km。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开展现场调查研究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及项目所在区域分析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预评价、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工作内容,协助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后报南京市水务局组织审查会,结合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编,并最终出具正式方案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对最终正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呈送南京市水务局并协助获取相关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监测内容包括: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地形、工程布置和水土流失分布等特点,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进行监测,对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分析,准确掌握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按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2.2最高投标限价(元):660000
2.3服务期限:3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及水保监测工作并于 2025年5月1日之前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32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业绩。
(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 1 年[2024 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近一年(2024年2月至 2025 年 1 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及以上。 (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或资信等级证书,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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