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选择内容: 本项目拟引入优质合作伙伴,在选择人指定机房提供算力设备、存储设备及相应服务。
1.2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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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作或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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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算力服务 |
竞选人为选择人提供服务,为算力客户提供不少于10Pflops(FP32)算力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5400万元(含税,税率6%) |
选择人按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项目整体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开始付款。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末计划支付合同金额的5%,最终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次月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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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存储设备 |
竞选人为选择人提供24台NVMe全闪存服务器及配套硬盘 (含NVfile软件及操作系统软件、五年维保),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
1882.84万元(不含税) |
选择人按以下方式支付设备费:设备到货后支付70%,项目整体调试完成并初验合格后支付20%,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10%。 |
本项目允许竞选人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量:2个。
1.3所有标包交付进度要求: 2025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设备供货、上架安装、上电测试,配合选择人完成整体系统调试。
1.4标包1合作时间:合同签订至项目验收通过后5年,合作期满后选择人可继续无偿使用服务能力相关所有设备,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选择人。标包2保修时间:项目整体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5年。
1.5服务地点:杭州市建德区(选择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选择公告1.2】,竞选人竞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竞选将被否决。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竞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选择人和选择代理机构。
2.1.2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选。
2.1.3本次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1.4竞选人【应承诺】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竞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选择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选人,其竞选将被否决。
4.选择文件获取
4.1选择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23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选择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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